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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了一篇網誌,突然有感而發的想寫點什麼。
我問,如果我們分手了你也會寫很長的網誌給我嗎?
你說,會啊。
我說,那暫時分手一下,我去大個便,你要寫好給我喔。
然後,想當然爾的,李先生連理都不理我一下,虧他還姓李。
說真的我自己也常常覺得我們根本一點也不適合。
但又有很多時候覺得我們怎麼這麼了解彼此啊。
哈哈哈,我認真覺得我們不能分手。
就算分手也要和平的分開,不然會玉石俱焚耶。
我有太多太多糗事被握在手裡:(
我想,到這步田地了,大概只有偷拍他裸照才能拿來威脅他了。
我想好了,今年生日禮物我要拍立得:D
買不起單眼,就先買個這個讓我高興一下吧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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